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推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推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推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促進我市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力爭到2027年,培育特色跨境電商產業帶10個以上,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集聚區)10個,選樹標桿跨境電商企業30家,建成投運海外倉10家,打造跨境電商出口品牌10個,通過海關監管平臺的跨境電商進出口額達到50億元,推動全市跨境電商在交易規模、產業集聚、標桿打造和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加強跨境電商主體培育
(一)壯大跨境電商市場主體。支持制造企業、傳統外貿企業、國內電商企業“觸網”發展跨境電商。推動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及石油化工等主導產業在跨境電商方面逐步實現突破。引導傳統外貿企業運用跨境電商開拓國際市場,促進國內電商與跨境電商一體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自建跨境電商獨立站,做強自有營銷渠道。對在我市首次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并于當年達到一定規模的市場主體,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業務并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獎勵。到2027年,培育新增跨境電商企業400家以上。
(二)引進跨境電商龍頭企業。鼓勵引進行業影響較大、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支持阿里巴巴、亞馬遜、eBay、中國制造網等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平臺在連設立服務機構。發揮毗鄰日韓和暢通班輪優勢,招引企業在綜保區、保稅物流中心等建設日韓商品分撥基地,擴大中日韓跨境電商特色產品雙向進出口貿易規模。發展跨境電商總部經濟,對在我市設立區域運營中心、創新中心、分撥中心、集貨中心的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打造跨境電商標桿。支持現已涉足跨境電商業務的外貿企業和跨境電商賣家做大做強。支持具備產業鏈供應鏈服務整合能力的企業搭建垂直型跨境電商平臺。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以及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對獲評企業按相關政策給予支持。每年擇優遴選一批標桿跨境電商企業,對首次進入名單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推進業態模式融合發展
(四)加快特色產業帶+跨境電商出海。聚焦水晶工藝品、穿戴甲、主題服飾、美妝、玩具、汽車零配件、機械設備、建材家居、特色糖果、生活用紙、寵物用品等特色產業和較為領先的細分領域,實施產業帶+跨境電商專項提升行動。支持各地“一產一策”“一地一品”發展模式,推動優質產業帶與平臺深度合作,以政府補助加平臺讓利等方式,建設展示選品中心、線上產業帶專區,傾斜流量資源,促進“抱團出海”。圍繞跨境電商龍頭企業打造產業帶,依托跨境電商訂單招引制造業企業,培育產業集群。支持水晶工藝品等出口企業通過9610、9710模式合規化出口,支持穿戴甲行業制定行業標準,探索非標產品跨境出海新路徑。到2027年,力爭每個縣區打造1—2個跨境電商特色產業帶。
(五)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創新開拓國際市場。支持企業在開展本地化業務的基礎上建設海外營銷網絡,鼓勵使用搜索引擎、社交媒體、大數據分析等方式開展數字化營銷推廣,促進產品海外精準營銷和供需匹配。積極發展“絲路電商”,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RCEP協定國開展跨境電商合作交流,支持企業借助關稅減讓、原產地規則,強化企業跨區域供應鏈管理能力。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對參加省市貿促計劃內展會和市縣層面組團開拓市場活動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展位費、人員費最高70%的資金扶持。
(六)支持跨境電商進口發展。鼓勵進口企業在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等建設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中心倉,加快推進菜鳥中心倉、中通進口商品分撥基地投產運營,發展“保稅倉+直播”“體驗店+直播”等新模式。推動“網購保稅進口+實體新零售”試點,發揮濱海旅游和中韓輪渡直航客流優勢,打造集“跨境保稅購、文創體驗、旅游引流”于一體的綜合型跨境電商體驗中心,暢通日韓及“一帶一路”國家消費品進入國內通道,擴大消費品進口。支持開展跨境電商直播帶貨業務,對投資打造直播間并形成跨境電商一定業績的企業按直播建設費用30%支持,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跨境電商“品牌出海”。支持跨境電商企業開展境外商標注冊和國際認證,申請境內外專利,開展品牌全球推廣,擴大自主品牌出口。對企業境外商標注冊、國際認證和境外專利申請產生的實際費用給予50%的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5萬元。建立重點品牌企業培育庫,對被認定為國家和省級跨境電商品牌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跨境電商品牌推廣,對跨境電商品牌企業借助社交媒體、搜索引擎、跨境直播、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等方式開展品牌推廣產生的實際費用,給予推廣費用50%的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扶持金額最高30萬元。
三、健全跨境電商發展支撐體系
(八)加強跨境電商特色產業園建設。鼓勵各縣區、功能板塊差異化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的跨境電商產業園。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為企業提供倉儲運輸、報關清關、支付結算、稅務保險、融資孵化、培訓咨詢等一站式服務。培育認定一批跨境電商產業園(集聚區),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園推薦申報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對首次進入省級以上名單的跨境電商產業園,給予園區運營主體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到2027年,全市跨境電商產業園集聚跨境電商企業400家以上。
(九)提升跨境電商服務平臺功能。升級迭代“點點通”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打造集海關數據傳輸、大數據共享應用、供應鏈金融服務、物流查詢跟蹤等綜合服務于一體的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支持東海“晶貿通”新型外貿綜合服務平臺與公共服務平臺融合發展,打造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注冊、培訓、通關、結匯、稅務等線上線下綜合服務中心。加大平臺服務推廣力度,引導企業入駐跨境電商服務平臺,力爭每年新增服務企業超100家。
(十)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發展。支持企業在傳統主銷市場和“一帶一路”、RCEP國家等新興市場以及中歐班列主要節點城市自建、合作、租賃等方式運營海外倉,推動海外倉與跨境電商企業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拓展“倉內直播”“前展后倉”等業務模式,提升海外倉服務能力,穩定跨境電商供應鏈。開展市級公共海外倉認定,推薦符合條件企業申報省級公共海外倉,對被認定為市級公共海外倉的運營主體給予最高30萬元一次性獎勵。推廣海外倉智能應用,打通海外倉供需雙方信息壁壘,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利用海外倉拓展海外市場,完善對企業用倉政策支持。
(十一)加快跨境電商物流體系建設。增開國際貨運航線,加密國際海運班次,提升跨境電商海運服務能力。申建中歐班列陸海集結中心,拓展“跨境電商+中歐班列”業務,調整優化班列資源配置政策,力爭發布連云港中歐班列價格指數。建設國際快件物流中心,恢復上合物流園海運快件業務。發展航空寄遞網絡,支持開通至日韓及中亞的全貨機國際貨運航線,政府補貼政策根據實際確定。繼續加大藥品進口口岸、國際郵件互換局的爭取工作。支持跨境電商倉儲物流配套設施建設,對租賃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給予企業不超過租金30%的支持,單家企業每年最高支持30萬元。設立一定規模的跨境電商“運力券”資金池,購買物流企業運力,分批發放“運力券”,給予跨境電商企業不超過物流合同費用2%的補貼,單家企業每年“運力券”申領最高10萬元。
(十二)支持參與跨境電商相關標準制定。探索開展跨境電商標準體系建設,研究跨境電商標準發展情況、標準體系框架,開展跨境電商標準化能力提升培訓及專項輔導,重點在水晶工藝品、穿戴甲等出口非標產品的數字化營銷方面探索制定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支持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有實力的企業等積極參與跨境電商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制定,對主導制定跨境電商有關標準的單位,給予專項政策支持。
四、促進跨境貿易便利提升
(十三)提升跨境電商通關便利水平。支持綜保區、保稅物流中心建設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退貨中心倉。優化完善跨境電商出口貨物拼箱作業模式,指導企業優化完善倉庫軟硬件設施實現拼箱組貨、布控查驗等功能,推進出口拼箱貨物“先查驗、后裝運”監管試點。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將原在國外完成的商品分裝環節轉移至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創新“跨境電商+外綜服”融合發展模式,支持東海與物流企業合作打造“水晶專線”,暢通“蘇滬跨境電商轉關通道”。加大跨境電商企業信用培育力度,對符合標準的,優先培育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強化“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探索“免罰輕罰”各項制度。
(十四)優化跨境電商稅收政策。精簡優化辦稅流程,縮短退稅時效。引導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留存信息,為稅務管理和資金結算提供數據基礎。引導企業用好跨境電商進出口稅收政策,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企業試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落實跨境電商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退運商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優化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退稅流程,加大出口海外倉退稅政策宣傳力度,指導企業對實現銷售的貨物及時申報辦理退稅,促進跨境電商海外倉規范發展。
(十五)優化跨境電商外匯管理服務。開展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服務專項行動,引導銀行針對跨境電商業務加大匯率避險產品和服務創新,增強跨境電商企業應對匯率風險的能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和銀行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商企業辦理資金結算業務。允許跨境電商企業按規定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允許境內國際寄遞企業、物流企業、跨境電商平臺企業代墊境外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
五、優化跨境電商發展環境
(十六)加強跨境電商人才培養引進。完善政府、高校、企業、協會四方聯動的跨境電商人才培育體系,支持在連高校開設跨境電商專業、校企共建校外實訓基地,開展跨境電商人才訂單式培養。落實連云港市電子商務人才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申報人才獎勵,對跨境電商高層次人才按花果山英才計劃相關政策給予落戶、租房、購房、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加快建設電商人才培訓基地,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以及人才載體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支持舉辦跨境電商選品大賽、創新創業大賽、跨境直播大賽、職業技能大賽和人才雙選會,為企業培養和輸送跨境電商實操型人才。每年組織各類跨境電商人才培訓4000人次以上。
(十七)加大跨境電商金融保險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外綜服企業代辦跨境電商出口收匯。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探索推出跨境電商全鏈條“信用保險+保單融資”等新型融資服務,加大對跨境電商產業鏈上下游的協同服務,為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小微企業提供低門檻、低利率、易申請的信貸支持。支持設立跨境電商產業基金,對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的優質電商企業進行梯度支持。研究支持跨境電商的出口信用保險承保新模式,加快推廣跨境電商出口政治險、平臺支付險和海外倉銷售險等新險種,幫助跨境電商企業降低出口風險,逐步擴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對跨境電商業務的承保規模。
(十八)支持行業交流。成立跨境電商協會。支持各地開展跨境電商沙龍等對接交流活動,開放一批免費或優惠使用的活動場地。支持在連云港舉辦具有影響力的跨境電商會議、展覽、峰會論壇等活動,對提升全市跨境電商發展水平具有明顯效應的產業帶活動、峰會論壇、招商推介、雙創大賽、孵化培訓項目給予專項政策支持。力爭每年舉辦高質量跨境電商對接活動40場以上。
(十九)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支持開展跨境電商政策培訓宣講、案例剖析和行業合規經營培訓,引導企業增強法律意識、規則意識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重視構建合規風控體系。支持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等開展境外平臺規則和出口目的國政策法規培訓,在境外清關規則、稅務法規、資金管理、知識產權糾紛等方面提供業務咨詢,強化企業合規運營水平,提升風險防控和應對能力。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1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實施意見相關支持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由市商務局負責制定發布年度資金申報指南;同一主體的同一事項符合多項支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